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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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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市监知促〔2021〕1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江门市局推荐或自荐申报。通过自荐方式提交申请的申报单位可自行报送。要通过江门市局推荐申报的单位,请将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申报表同时提交word版及pdf版文件)于7月9日前发送至江门市局邮箱,各电子版文件命名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并按要求编号和命名,无需提交纸质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二、接收邮箱

    1.江门市局推荐申报:
    联系人:黄学敏,联系电话:0750-3168306,邮箱:jmzscqj@163.com

    2.自荐申报:
    联系人:章斯敏,联系电话:020-87682518,邮箱:office@gdippa.com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