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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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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鹤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图解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

视频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

联系电话:0750-8888635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经市委十二届第215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十五届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意见》制定的目的和必要性

  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为营造更优良的引才育才留才环境,完善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紧紧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部署人才链,吸引各类人才服务鹤山、扎根鹤山,因此出台《意见》予以支撑配套。

  二、《意见》制定的依据

  (一)国家文件依据

  1.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号)。

  (二)省文件依据

  1.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

  2.省委组织部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6号);

  3.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5号)。

  (三)江门市文件依据

  1.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江府〔2019〕1号);

  2.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2020〕32号);

  3.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八大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1〕 1号);

  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7〕39号);

  5.中共江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的通知(江人才发〔2021〕1号)。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分七部分,共35条。

  1.加强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加强人才工作统筹协调。二是加强人才政治引领、政治吸纳。

  2.加大扶持力度全方位引才。一是大力引进领军人才。二是全力引进博士、博士后。三是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四是引进其他类别人才。五是柔性引进人才。六是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引进高端和急需紧缺人才。七是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八是实施人才举荐制度。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培养技术专才,提升学历水平。二是鼓励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三是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四是支持技能人才载体建设。五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六是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七是大力培养各领域人才。

  4.加大人才项目团队资助力度 。一是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研发补贴。二是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参赛奖励。三是对高效益创新科研项目和人才给予科研经费扶持。四是对人才创业项目给予融资、租赁补贴。五是对江门市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进行补贴。

  5.建立引才育才基地。一是打造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是建立人才供给基地。三是建立鹤山“专家智库”。

  6.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服务保障机制。一是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二是完善人才联谊交流机制。三是部门联动,统筹解决人才关心的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就医保障等问题。四是建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7.加快完善政策落实。一是完善配套细则。二是落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四是加强政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