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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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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

图解政策:《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

视频解读:《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

联系电话:0750-8888635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重大产业项目对我市实现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的引领作用,支持优质项目加快落户,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经市委十二届第207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十五届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一、《奖励办法》制定的目的和必要性

  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我市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为抢抓“双区驱动”发展机遇,针对我市目前产业的格局进行强化和完善,支持优质项目加快落户、加快动工建设、加快投产运营,促进产业链形成及完善,吸引人才定居就业,因此出台《奖励办法》予以支撑配套。

  二、《奖励办法》制定的依据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稳投资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 年)》的通知(江府〔2020〕29 号)

  三、《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奖励类别。2021年1月1日后在鹤山新引进或增资扩产的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以发改部门立项时间为准)。

  (二)奖励措施。共五条,包括土地供应及优惠措施、项目落地进度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项目发展奖励、给予高管人才奖励。

  (三)被列入国家、省、江门市重点项目工作清单或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拉动性强的重大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可按“一企一议”办法研究制定扶持政策。

  (四)附则。涵括奖励实施、奖励资金上限、承诺制、有关原则及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