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2020年鹤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全体公民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中。

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3.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专项斗争成果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突出学习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增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提升政府机构管理与服务水平。

1.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

2.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旁听庭审、开展法律业务知识竞赛、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学习。

3.组织发动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单  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党政综合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5、《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

1.镇、村(居)全体干部职工;

2.社会公众。

1、加强对政府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工作力度;

2、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3、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行保守国家秘密意识,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增强保密意识和能力;做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4、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1.会议学习;

2.活动宣传;

3.宣传栏、宣传横幅、LED显示屏等宣传;

4.宣讲会。


人大

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2、《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社会公众;

2、地方人大代表;

1.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

2、人大代表行使权力。

1、活动宣传;

2、宣传栏、LED显示屏宣传;

3、召开专题会议。


党建工作办公

(组织人事办公室)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宣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读本;

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

镇、村(居)全体党员干部、群众。

1、教育广大党员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章、党纪和党规;

2、推动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知人善任,严把选人用人关,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4、教育和引导农村村民实行依法自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2、听取学习汇报、撰写学习记录和学习心得;

3、利用宣传专栏宣传。


纪检监察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1.镇、村(居)全体干部、公职人员。

教育党员干部时刻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

1、召开专题会议学习;

2、宣传栏宣传、LED显示屏等宣传;

3、网络平台课程学习。


公共服务办公室(

党群服务中心)

1、《行政许可法》;

2、《信息公开条例》;

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4、《残疾人保障法》;

5、《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办法》;

6、《拥军优属救助条例》;

7、《慈善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镇、村(居)干部群众,全体公民。

1、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

2、增强社会公众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

3、教育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踊跃报名应征;

4、退役军人保障方面制定了法律法规,保障了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1、专业知识课程学习宣传

2、活动宣传、利用宣传栏宣传;

2、在工作和办事过程中,向群众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法律的了解与运用;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综合治理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8、《广东省信访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镇、村(居)干部、群众。

1.提高镇、村(居)干部、群众对宪法法律知识的理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2、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各级政法工作人员要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

3、增强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4、加深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做到预防和远离毒品,拒食毒品;

5、推动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7、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信访秩序;

8、对符合法律援助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扶助贫弱,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对镇、村(居)干部举办专题学习会议学习;

2、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宣传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3、经常性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群众 、企业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

4、召开法律知识培训班,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镇干部、工作人员;

2.村(居)群众。

1、提高干部和工作人员对行政法律法规的认识与运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2、增强村(居)民对城乡管理制度的了解,使到村(居)民对城乡管理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1、专题学习与培训;

2、普法专题活动;

3、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普法,把普法融入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

4、在单位网站、服务窗口、电子屏幕增加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


经济发展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工伤保险条例》

1、镇干部、职工;

2、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

1、促进企业更好地了解民商事、经济、劳动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2、镇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开展暖企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1、开展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2、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

3、开展大型的企业招聘咨询活动。


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5、《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镇、村干部职工;

2.社会公众。

1、让村(居)民更充分了解农村建房的相关法律规定,促使村(居)民合理依法建房;

2、提高干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3、运用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治理环境污染。

1、加大行政检查力度,在行政检查时,对检查对象进行释法宣传;

2、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日、宣传周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3、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重点宣传活动。


农业农村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

1、《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4、《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5、《农村土地承包法》

1、镇、村(居)干部职工;

2、社会公众。

1、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业和农村发展及与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认识和了解。

2、提升镇村(居)干部依法合理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1、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等,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宣传活动;

3、专题教育培训。

4、法律进乡村宣传。


应急管理办公室

1、《突发事件应对法》;

2、《安全生产法》;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5、《消防法》;

6、《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1.镇、村(居)

干部;

2、社会公众;

3、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

1、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与应急管理

能力;

2、提高社会公众、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在校师生、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及工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意识和能力。

1、每月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重大事件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结合行政执法检查等执法活动,深入一线向经营者、社会群众面对面普法宣传。

4、利用单位和企业电子屏幕、宣传栏进行专题法治宣传。


财政所

1、《预算法》;

2、《会计法》;

3、《政府采购法》;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镇、村(居)干部、工作人员。

增强干部职工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理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会议学习;

2、工作中宣传。

13、 

人社所

1、《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2、《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3、《就业促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4、《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1.社会公众;2.辖区企业等用人单位。

1、引导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学习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2、提高参加社会保险积极性;

3、规范用工管理;

4、普及社保卡使用知识和问题处理方法。

1、工作中宣传教育;

2、进企业专题宣传培训。

14

工会

1、《劳动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2、《工会法》。

1.全体职工。

提高职工法治素养、引导职工依法依规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和谐劳资关系。

1、充分利用各类主题法律宣传活动、行业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2、结合相关工作检查、工作慰问等活动,加大专项普法宣传力度。

15

团委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青少年群体;

2.辖区学校、师生。

1.加大两法的知晓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普法讲座;

2.活动宣传。

16

妇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反家庭暴力法》;

3、《未成年人保护法》;

4、《婚姻法》。

妇女群众。

提高妇女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广大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

1、专题讲座培训;

2、3.8妇女节等宣传时机开展宣传活动。

17

鹤山市第三中学

1、《教师法》;

2、《教育法》;

3、《未成年人保护法》;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全体师生、学生家长。

1、提升学校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加大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促使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教育家长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依法保护能力。

1、普法讲座;

2、法律进校园宣传;

3、设立法治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