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印发《宅梧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村(居)委会:

现将《宅梧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33356。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

 

宅梧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处置工作,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在镇政府统一指挥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本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周密组织,安全第一、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组织机构

总 指 挥:黄明广(镇长,镇委副书记)13709616068;

副总指挥:施志文(党委委员、副镇长)13822390613;

现场指挥:张递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3827078373;

成员单位:(所出所)麦煜林13827062398,(党政办)李顺平13664920666,(农办)梁衍恒13702293089,(维稳办)梁志强1392902663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梁学能13702402810,(司法所)李芳荣13702712995,(武装部)余新彩13828028809,(市场监督所)容杰波13702714713,(城环局)任振建13822398148,(经促局)张西庆13923063218,(广播站)梁植棠13702292136,(交警中队)李锡华13902555232,(卫计局)吕敏英13702712281,(镇卫生院)范卫华13702402001,(供电所)黄光宗13902557364,(上沙村委会)温毅强13536066986,(下沙村委会)梁建原13555689321,(漱云村委会)黄永安13556912553,(泗云村委会)梁国强13828068652,(堂马村委会)梁练稳13702711574,靖村村委会)余国强(13702290693,(荷村村委会)罗炳祥13822391701,(双龙村委会)张泮乐13536113205,(选田村委会)吴荣超13702403308,(白水带村委会)蔡海锋18998533688。

四、有关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职责

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镇指挥部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组织、协调镇指挥部成员单位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会商火情发展趋势,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及影响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办公室主任由镇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兼任。

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当遇森林火灾险情时负责组织人力、车辆、后勤保障等工作落实。负责后期处置信息发布工作,控制舆情。

镇农办:负责协调指导村委会共同做好森林火灾预防。

维稳办:火灾现场协助派出所撤离现场群众,做好救灾结束后的相关维稳工作,控制舆情。

镇司法所:负责协同做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法律援助,负责组织、指导毗邻林区的监狱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镇武装部:做好各村委会民兵的联系工作,险情需要时通知民兵加入救援工作。

镇市场监督所、镇城环局:负责在全镇范围内查处非法制造、销售“孔明灯”等行为。

镇经促局:负责协调、督促全镇林区企业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镇广播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防火有关信息播放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镇派出所:组织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在主要路口设标识引路,维持火场治安秩序。

镇交警中队:保障森林救火专用车的公路畅通,协助开通灾区的临时公路和运输扑救物资、人员的交通畅顺。必要时,实行火场区域交通管制。

各村委会:负责疏散火灾现场周边的村民,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对所管辖范围内林区养殖户的信息一定要清晰了解,一旦有火灾发生,必须及时通知养殖户撤离。

镇卫计局、镇卫生院:到现场做好医疗应急保障工作。

镇供电所:当有供电线路的林地发生森林火灾时,要及时派驻工作人员前往火灾现场进行跟踪,并依实际情况切断可能被火灾危及供电线路的供电。

其他机关单位同样负有扑救森林山火的职责,必要时须组织人员参与森林山火扑救工作。

五、森林防火队伍

(一)镇专职护林员:与市镇签订责任合同书,分片、分区管理,负责本辖区日常巡查工作,劝阻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推广。

(二)镇半专业防火队伍:由镇政府年轻工作人员组成,如本镇发生重大森林火情,必须随传随到,积极配合森林防火扑救工作。

(三)村委会护林队:以村委会配备专职森林防火工作人员2名或以上,在特别重点森林防火期内,做好值班制度。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群众防火知识的宣传与推广。

六、现场处置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相关部门)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不得在其他无关的微信群或朋友圈内转发相关火灾信息)。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立即派人员到现场了解发问,并及时向镇领导汇报,视火情的需要通知专职护林员、镇半专业扑救队伍、属地村委会的扑救队伍到现场

(三)报请领导,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五)在火灾现场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六)扑救山火要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做到“阻、打、清”相结合,对夜间火场原则围而不打,严密监视。对午间高强度火场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由专业队员实施称减弱后扑灭。

七、后期处置工作

(一)信息发布: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与现场指挥部沟通,及时掌握最新消息,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与镇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或现场指挥领导)会商后方可发布。

(二)党政办安排驻守组在现场结束救灾任务,负责将山上所有防火器材统一收集带回镇政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公安森林分局严格按照《森林法》查办森林火灾案件。

八、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购备好防火物资,如打火棒、风机、水泵、防火头盔、口罩、应急的医疗药品。

九、培训演练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演练,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进行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扑火实战训练和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注: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关于印发  <宅梧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宅府〔2014〕43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