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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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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落实鹤山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鹤消安办字【2017】1号文件工作要求,全力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火灾频发势头,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岁末年初的消防安全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全镇辖区内在春节前及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春节前消防大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成立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杜海燕(镇长)

副组长:林坤泉 (党委委员)

        麦煜林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任振健 (消防、安监局)

        李顺平 (党政办)

梁海波(城环局)

张西庆(社会事务办)

梁志强(维稳综治中心、义务消防队)

梁学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范卫华(卫生院)

容杰波(市场监管所)

黄光宗(供电所)

麦锦章(电信分局)

苏鹤年(房管所)

陈景文(人社所)

杜远明(交警六中队)

吕海生(派出所)

罗志平(中心小学)

陈福儿(宅梧车站)

各村(居)委会网格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宅梧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大检查具体部署、安排、汇总工作,联系人:任振健,联系电话:8633282。

二、检查对象和重点内容、时间

(一)检查对象:

网吧、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三小场所”等火灾易发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单位是否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是否擅自重新装修;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3、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4、从业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落实情况;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7、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情况;

8、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是否违规住人情况;

9、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情况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1月26日止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落实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村(居)网格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节前,至少开展1次由主要领导带队和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部署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严查整治工作,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对于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特别是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欠缺、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要列为重点火灾隐患限期完成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未按要求整改的场所以及未经过审核验收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上报市消防部门予以停业整顿,镇消防安全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敦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媒介,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注意节日期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家庭防火、自救逃生常识宣传,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提示”、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汇总报送工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月26日上午10点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宅梧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