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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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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zwfwsjglj/)查看。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邮编:529700,电话:0750-82020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条例》《办法》等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重点聚焦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数字政府2.0”建设的牵引驱动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该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认真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定,要求全局人员严格遵照信息发布流程,做到合法、合规、及时、安全公开发布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同时,对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建设。2023年,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未收到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公开信息及时性、全面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我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坚强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