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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山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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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址山镇地域总面积98.2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1934人,下辖2个社区和11个村委会。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址山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址山镇被授予“江门市首批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址山镇法治镇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考评验收。

  为进一步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提高基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将址山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一)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调整址山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人民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政法、人大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驻村组长、村居委书记、主任等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并在各村委会(社区)、镇驻村直联组、各职能部门设立资料联络员的法治建设工作架构,细化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址山镇实际,制定《址山镇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明确指导思想、重要意义、标准及内容和实施步骤等内容,要求各村(社区)委会按照要求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址山镇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亲自部署法治建设项目,推动法治创建具体事项落实。

  (三)切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回头看”活动,巩固法治建设成果。根据《鹤山市2019年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方案》的通知,址山镇法治建设小组认真学习研究,先后召开法治建设联络员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回头看”工作安排,使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

  (四)发挥镇人大主席团监督作用。紧贴镇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镇人大办对涉及农田水利、环境卫生、环保治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17条建议、意见进行梳理、分类,组织召开交办会,落实承办部门及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间和质量要求。在办理期间,镇人大办定期组织代表跟踪督查、听取汇报。各有关承办单位非常重视,在规定时间内能办理的给予办理,不能办理的作出了书面解释,答复率达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有效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法治建设新作为

  (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以“情法理”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址山镇以初心践行调解服务,真正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做强人民调解“址山特色”。2019年,址山镇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重新调整并下发《关于调整址山镇人民调解中心成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址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健全以党政办、综治维稳办、司法所、派出所、农办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着力巩固13个村(社区)委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镇、村(社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共同推进址山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到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推进有序。2019年1月至12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纠纷案件42件,调解成功42件,成功率100%;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58件,成功率达100%。

  (二)访调结合促和谐。结合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调解先行”作为址山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特色思路,建立具有址山特色的访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互相配合,形成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司法维权的一站式服务。在信访立案前,址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大部分信访投诉以调解方式化解处理,大大降低了信访案件数量。2019年1月至12月,址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各方当事人参与调解外嫁女分红纠纷15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鹤山市其他镇处理外嫁女权益保护纠纷提供了工作经验指导。经过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律的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者调处不当引发集体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

  (三)矛盾纠纷排查“无死角”,及时发现防范到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织网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形成由各驻村工作组、各村(社区)委会组成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排查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要求各村(社区)委会每天16时前在“零报告”微信工作群报告情况,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二是充分发挥网格作为综治工作“底座”的作用,全面推开“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模式。址山镇坚持推进‘党建+N,全科网格’工作模式,科学合理划分37个网格单元,配备37名网格员,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网格员功能,加强相关信息采集,统筹整合多方力量,全面落实各个网格内矛盾纠纷的摸排及日常管控,以全科网格化服务模式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019年1月至12月,址山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登记126次。

  (四)成立址山镇首个商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鹤山市水暖卫浴五金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址山镇人民调解工作步入专业化发展方向。这是人民调解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延伸和拓展,对引导协会企业依法有序调处纠纷,健全完善矛盾调解机制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优势,努力实现调解工作多领域覆盖,切实维护协会成员企业、企业员工、消费者等多方的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对址山镇水暖卫浴五金行业消费环境的满意度,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址山镇司法所、派出所、禁毒办、防范办、综治维稳办坚持监管与帮教并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工作模式,采取“一人一档”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涉毒(康复)人员、涉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分段、分类管理,采取理论教学和走访排查双管齐下,采用“专业机构+社工+志愿者”模式教育、服务和管理特殊人群。2019年1月至12月,址山镇累计监督管理30名社区矫正对象,其中今年新纳矫正对象16名,有18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13次,集中点名活动17次,集中社区劳动3次;累计监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17名;累计监督管理28名社区涉毒(康复)人员,今年新增6名社区涉毒(康复)人员,成功解除戒毒有6名人员;累计监督管理2名涉邪教人员;累计鉴定管理275名精神障碍患者。在管期间,无一例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

  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上新台阶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址山镇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制定《址山镇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职责,做到各司其职、有机协调,形成普法合力,来达到普法宣传效果。2019年年初针对址山镇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并依托村(社区)委会、村居法律顾问、镇驻村直联工作组,建立村级普法宣传工作组;在学校以聘请法制副校长的方式,开展校园普法工作;将企业中层干部发展为调解信息员和普法宣传员就近开展企业普法工作;基于址山镇“党建+N,全科网格”工作模式,整合公益创投综合服务平台资源,充实普法宣传队伍,充分发挥网格员和项目社工作为基层普法排头军作用,形成了全方位普法工作格局。

  (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址山镇深入开展“宪法在心中”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并且依托址山公园、各村居委员会、各自然村聚居场所打造镇、村、自然村三级普法宣传阵地,通过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在12.4宪法宣传周精心制作展示一期宪法宣传教育宣传栏,加大宪法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效果。除此之外,通过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举行宪法宣誓活动,树立宪法权威, 让文本上的宪法在宣传中“活起来”“落下来”。2019年1月至12月,址山镇组织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活动22场次,组织举行宪法宣誓活动5场次,发放宪法学习资料6500份。

  (三)推动领导干部学法遵法用法守法走在前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开展镇领导班子成员学法专题讲座,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渗透到基层工作中;组织村委会书记(主任)、村民小组长、村委干部进行三资管理、人民调解等法律知识的培训;组织镇政府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100%。2019年1月至12月,址山镇组织镇领导干部参加专题法治讲座共5场次,为镇、村两级干部开展各类培训指导74次。

  (四)着力基层法治宣传,增强民主法治村的发展活力。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村居“法治体检”活动,规范、修正村规民约,审查土地流转合同,为村务管理提供法律意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到各村(社区)开展“送法下乡”专题活动,通过摆摊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派发宣传资料、参与纠纷调处,为村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2019年1月至12月,址山镇开展送法下乡专题活动3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00份,受教育群众达约2800人次。

  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一)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址山镇依托址山司法所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融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职能为一体,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满足了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目前,址山镇挂牌成立了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村委会(社区)为阵地建立十三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址山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还设置综合服务岗、公共法律服务岗、律师服务岗等,配备服务厅、接待窗口、咨询室、调解室,设立法律顾问告示牌、法治宣传栏、意见征集箱,摆放法治宣传资料,切实让村民享受到“家门口”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通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体现司法为民便民。2019年1月至12月,址山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约152人,解答满意度达100%;初审1件梁响儿申请宣告麦正源死亡的法律援助申请案件。

  (二)积极推行法律顾问机制。址山镇积极吸收专业律师、具有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加入法律顾问队伍,并完善配套管理体制,完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法律顾问力量建设,提升法律顾问业务工作水平,促进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址山镇有四名法律顾问、两名司法所法律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址山镇法律顾问团为址山镇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三)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借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到村居服务解答村民咨询之机,广泛宣讲法律知识,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民主法治村工作进程。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向乡村延伸,目前址山镇聘请8名律师担任镇1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推进民主法治村工作进程。2019年1月至12月,全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214次。

  五、以点带面,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果

   (一)昆中村是址山镇著名的华侨村,借助昆中华侨人数庞大的优势,将法治工作融入乡亲联谊会、龙舟盛会中,让法治址山精神与乡侨文化、龙舟精神有机融合。开展农村依法治理活动,在增产创收方面指导村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结合“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充分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美化生活环境;依法规范《村规民约》,整治不良风气,树乡村文明新风;组织党员加强党章、党风、党纪学习,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通过不懈的努力,昆中村的环境美化了,村民的思想扭转了,村干部的办事能力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升。

  (二)东溪村是址山镇与开平市水口镇结合部,针对东溪村的地理区位和外来人口众多的特点,帮助东溪村规范合同管理,协助审查各类合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加强三农资金的制度管理,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和资金的违规使用;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并监督村委会、自然村两级干部按制度办事,提升为群众办事的能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党的理论学习,夯实农村党建基础。使得东溪村的生产、生活井然有序,社会治安稳定,社会风气文明,群众的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六、存在问题和不足

  址山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镇法治政府建设仍有待完善,法治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依法办事的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学法守法的自觉性还比较缺乏,生活中的问题还不会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没做到融会贯通。

  (一)部分基层干部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

  (二)法治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确保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在日常工作中,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个别群众法律意识依然单薄。

  (三)法治宣传方式单一化。基层普法形式单一,内容不够形象生动,加上基层群众文化水平较低,难以理解抽象的法律法规条文,严重影响普法的效率。

  (四)法治宣传队伍综合素质与专业化水平普遍不高。部分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比较薄弱,未经系统化的业务培训,难以开展专业性法治工作。

  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址山镇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强化依法执政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法治文化。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二)拓展法治宣传广度深度。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宣传广度和深度,将普法工作往基层、往群众下沉,继续利用好普法宣传队伍,发挥普法阵地效用,通过现场以案释法、答疑解惑等形式“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提升址山群众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提高法治质量,适应村镇新形势新需求。发挥法治公园、邮政广场、党群服务中心、祠堂、文化室、榕树头等宣传阵地效用,针对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活动,继续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督促驻村律师为村居管理、村务纠纷多提供法律意见,督促律师在村居开展法制讲座,增强村干部及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村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吸纳调解员队伍、网格员队伍、法律顾问队伍、具有法律背景知识的党员、村民代表、退休老教师以及居住在村里的“三官一师”组建的法治宣传队伍,并对法治宣传队伍组织定期培训,提高法治宣传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全面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实现法治社会任重道远。址山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提高基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把址山镇打造为立体化的法治社会。

  址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