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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364号
根据不动产记载,权利人“鹤山市宅梧镇堂马村宅朗组集体经济组织”,坐落在鹤山市宅梧镇堂马村民委员会,原宗地号为440784010010JA00075,不动产权证号:鹤集有(2012)第03451号。因压占国有使用权证,该宗地面积变更,现依嘱托变更并作废上述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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