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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柏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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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鹤自然资房地(登记)公字〔2026〕119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四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2208   联系人:李小姐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李柏和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民委员会旺村129号

440784003006JC01605F0001001

37.08

74.16

农村宅基地

2

李柏和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民委员会旺村

440784003006JC01645F0001001

15.88

15.88

农村宅基地

3

李柏和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民委员会旺村102号

440784003006JC01729F0001001

71.41

161.94

农村宅基地

4

李柏和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民委员会旺村105号

440784003006JC02092F0001001

19.97

19.97

农村宅基地

5

李柏和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民委员会旺村

440784003006JC02095F0001001

46.13

58.32

农村宅基地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