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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如香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双桥村民委员会三星五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911035号总字第14931号,面积41.5平方米,东至:荣发,南至:炎安,西至:容章,北至:丽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如香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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