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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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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305号

  根据不动产记载,权利人“梁坚持”,坐落在鹤山市宅梧镇堂马村民委员会,该林地于2005年7月5日核发《林权证》,证号:鹤林证字(2005)第84040110号。因该林地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现由鹤山市宅梧镇堂马村新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注销该宗地的林权登记。现依职权注销并作废上述林权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