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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25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资料记载,叶欢玲已取得坐落于鹤山市沙坪桂林苑49号402房的房产,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该土地的使用权目前仍登记在叶珠【土地证号:不详】名下,现叶欢玲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无法收回上述登记在叶珠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并作废上述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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