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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259号
根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0784执恢117号之四】及《执行裁定书》【(2026)粤0784执恢117号之四】,注销原登记于郭美玲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旭日邨34号之一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05408号】、他项权证【证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777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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