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遗失声明(朱庆雄)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朱庆雄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沙洞村民委员会沙洞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09010370号,总字第23553号,面积395.3平方米,东至:华开、单华、焕香,南至:路,西至:路、圹,北至: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庆雄(已故)

申请人:朱铭江、朱铭生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