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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黄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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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德容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那白村民委员会龙庆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13090051号,总字第21311号,面积103.6平方米,东至:德宜,南至:兆发,西至:才贵,北至:兆炽。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德容(已故)

申请人:李细妹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