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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244号
根据不动产记载,权利人“李新桥”,坐落在鹤山市宅梧镇下沙村民委员会,该林地于2004年4月29日核发《林权证》,证号:鹤林证字(2004)第84040040号。因该林地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现由鹤山市宅梧镇下沙村榄根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注销该宗地的林权登记。现依职权注销并作废上述林权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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