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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连爱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双合镇泗合村民委员会水楼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双合)第0105181号,面积97.4平方米,东至:焕新,南至:焕新,西至:松波,北至:梅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麦连爱(已故)
申请人:麦东焕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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