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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李伙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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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伙旺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合成镇马布毡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合成)第05010136号总字第115273号,面积64平方米,东至:李记伙,南至:李丽明,西至:自己,北至:李国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伙旺(已故)

申请人:曾田妹、李辉明、李坚明、李广兴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