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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燕平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里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共)第04054号,面积74平方米,东至:永泰,南至:空地,西至:锡畄,北至:令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燕平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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