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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开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桃源镇龙溪村民委员会天地坑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桃)第11040105号总字第48497号,面积83.7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奕祥,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奕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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