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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麦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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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202号

  根据不动产记载,权利人“麦汉超”,坐落在鹤山市双合镇泗合村民委员会,该林地于2007年8月6日核发《林权证》,证号:鹤林证字(2007)第84030048号。因该林地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现由鹤山市双合镇双桥都村桥上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双合镇双桥都村桥上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双合镇双桥都村富庆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双合镇双桥都村桥中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注销该宗地的林权登记。现依职权注销并作废上述林权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