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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昇平圩的《房地产权证》,证号:粤房证字第037605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
代理人:温肖杰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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