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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学琴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靖村村民委员会东约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字第02020017号,面积51.03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刘容,北至:国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学琴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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