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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乃麟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禾谷村民委员会田心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2060133号总字第61866号,面积96.2平方米,东至:郭乃旺,南至:空地,西至:郭乃麟,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乃麟(已故)
申请人:郭玉均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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