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198号
根据不动产记载,权利人“冯智华”,坐落在鹤山市鹤城镇禾谷村民委员会,该林地于2014年11月4日核发《林权证》,证号:鹤林证字(2014)第84050699号。因该林地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现由鹤山市鹤城镇禾谷村南塘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鹤城镇禾谷村南塘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鹤城镇禾谷村新屋股份经济合作社、鹤山市鹤城镇禾谷村老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注销该宗地的林权登记。现依职权注销并作废上述林权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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