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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群芳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禾谷村民委员会四新村39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1)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139号,面积326.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群芳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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