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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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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英健、雷洪焯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坚美园阳光水岸12号之一501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国用(2010)第000938号、鹤国用(2010)第00093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英健、雷洪焯(已故)
申请人:雷英健、张财有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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