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远云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址山镇禾南村民委员会高咀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9)第000856号,面积61.18平方米,东至:空地,南至:村道,西至:空地,北至:农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远云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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