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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黄明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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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鹤自然资房地(登记)公字〔2026〕60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6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四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2208   联系人:李小姐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黄明长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国庆村

440784007002JC01962F00010001

8.31

8.31

农村宅基地

2

黄明长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国庆村158号

440784007002JC01959F00010001

70.66

159.31

农村宅基地

3

黄明长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国庆村

440784007002JC01958F00010001

35.11

54.87

农村宅基地

4

曾小香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民委员会国庆村

440784007002JC00979F00010001

151.60

360.00

农村宅基地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