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144号
现有宗地440784006001GB00276,坐落于鹤山市鹤城镇南星茅坪村190号,宗地面积89.50平方米,该房屋原权利人何秩良,1991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粤房字第0160365号。该房屋自建成一直作为商业住宅混合使用,至今没有拆建,因历史原因还未办理土地登记,四邻无争议。现何秩良已故,继承人何双喜申请补办土地登记,现该宗地申请拟登记到何双喜名下,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拔,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如对该地范围内的土地房产权利有异议,请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向鹤山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一楼企业服务站综合窗口,电话:0750-8883267)提出土地房屋权利主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予以何双喜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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