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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辉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道黄金时代花园15号0923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4)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3691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辉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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