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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叶门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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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门牛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连北村民委员会大龙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704016号总字第123382号,面积124.4平方米,东至:德祥,南至:三妹,西至:妹,北至:心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江荣(与“叶门牛”同属一人)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