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张伟雄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龙眼洞村民委员会简坑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01050009号总字第62700号,面积219平方米,东至:散屋,南至:国光,西至:山边,北至:文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伟雄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