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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张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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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伟雄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龙眼洞村民委员会简坑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01050009号总字第62700号,面积219平方米,东至:散屋,南至:国光,西至:山边,北至:文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伟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