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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瑞英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靖村村民委员会东约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字第02020036号,面积54.24平方米,东至:门照,南至:生,西至:创绪,北至:积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瑞英(已故)
申请人:余根亮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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