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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积南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铁岗村民委员会西宁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0)第002076号,面积39平方米,东至:吕积利,南至:积南,西至:山边,北至: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积南
代理人:李惠英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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