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邱炳章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城西村民委员会合底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6070011号总字第57064号,面积228平方米,东至:徐天送,南至:秋来,西至:村路,北至:松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邱炳章
代理人:邱伟新
2026年4月10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