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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090号
根据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0784执恢789号之二】及《执行裁定书》【(2024)粤0784执恢789号之二】,注销原登记于冯丽平名下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永安路21号之二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9)鹤山市不动产权第0025428号】、他项权证【证号:粤(2023)鹤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059号】。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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