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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钟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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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平生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五星村民委员会紫莲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303056号总字第57935号,面积339平方米,东至:旷地,南至:草房,西至:旷地,北至:旷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平生(已故)

申请人:钟伟坚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