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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宅梧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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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081号

  根据不动产记载,宗地440784001006GB00995,权利人“苏东平、鹤山市宅梧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坐落在鹤山市沙坪桥氹木棉岗,原证书土地用途为综合商住,经核查档案,应为工业用地。请其中共有人“鹤山市宅梧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向鹤山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一楼企业服务站-综合服务窗口,电话:0750-8883267)申请办理更正登记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职权直接办理更正登记手续并作废证号为鹤国用(市)字第970352号总字第07024号国有土地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