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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松胜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五星村民委员会五爪营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鹤)第1304011号总字第57939号,面积302平方米,东至:水田,南至:散屋,西至:空地,北至:蚊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松胜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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