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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昌宏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民委员会和堂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401307号总字第126050号,面积84.7平方米,东至:子安,南至:公路,西至:道班,北至:山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昌宏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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