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汤丁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下沙村民委员会佐塘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第03010007号,面积56.7平方米,东至:潮,南至:牛,西至:佐,北至:术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丁(已故)
申请人:汤国安、罗国能、汤深女、汤如意、汤笑女
2026年3月13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