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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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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丁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下沙村民委员会佐塘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第03010007号,面积56.7平方米,东至:潮,南至:牛,西至:佐,北至:术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丁(已故)

申请人:汤国安、罗国能、汤深女、汤如意、汤笑女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