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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耀祥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沙云村民委员会瓦瑶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08020038号总字第24467号,面积70平方米,东至:均祥,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耀祥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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