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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广伟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协华村民委员会两岗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03060010号总字第20638号,面积104平方米,东至:永海,南至:广叶,西至:广枝,北至:建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广伟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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