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育威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村民委员会坑尾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共)第020588号,面积44.8平方米,东至:杨七根,南至:杨瑞明,西至:杨曹满,北至:杨尔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育威
2026年3月2日
附件:
相关稿件:
政务微博
鹤山政府网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