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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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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迁培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合成镇川塘村民委员会上月山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合成)第01050009号总字第115298号,面积29.2平方米,东至:山边,南至:何兴,西至:公屋,北至:何锦棠。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迁培(已故)
申请人:何文杰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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