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004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资料记载,陈巨、赵敏雄已取得坐落于鹤山市沙坪雁前路2001号A94的房产,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该土地的使用权目前仍登记在梁强雄【土地证号:鹤国用(2008)第000249号】名下,现陈巨、赵敏雄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无法收回上述登记在梁强雄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并作废上述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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