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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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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惠玲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镇楼冲村委会竹树坡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2)第001534号,面积100平方米,东至:村道,南至:子新,西至:空地,北至:仲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惠玲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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