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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志荣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连城村民委员会天伦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古)第05019717号总字第132710号,面积80平方米,东至:大路,南至:志荣,西至:大路,北至:国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志荣(已故)
申请人:吕鹏飞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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